政府拟废止离岸业务法律制度


(澳门电台消息) 特区政府计划废止离岸业务法律制度,现有的离岸机构只可继续离岸业务至 2020年底。


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法案。法案同时建议在生效日起,离岸机构所取得的动产或不动产不再获豁免印花税,离岸机构新来澳定居的领导人员及专门技术人员亦不再享有职业税的税务优惠。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指出,澳门已于 2016年 11月加入经合组织的税基侵蚀与利润移转包容性框架,根据经合组织初步评审,本澳的离岸业务制度具有潜在损害性的税务制度,必须最迟于 2021年6月底取消。

本澳现有约 360间离岸公司,涉及约 1,700名僱员。梁庆庭称,由于设有过渡期,不会影响这些公司持续运作,特区政府亦很欢迎这些公司继续在本澳发展非离岸业务。(叶永贞  黄伟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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