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澳門商法典規定[1],如公司將商號頂讓、或涉及股東與公司之間的資產轉讓,必須委托核數師作出估價工作並編寫報告書,報告書需載有關資產的識別資訊、描述、估價、估價標準等,以聲明公司的利益已獲得適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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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bo.io.gov.mo/bo/i/99/31/codcomen/indice.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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