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稅
徵稅對象:
職業稅以工作收益為課徵對象,不論其收益係金錢或實物,有約定或無約定,固定或不固定,又不論其來源、地點、計算與支付方法及貨幣。
所有有關固定或偶然,定期或額外的報酬,均屬工作收益。例如:薪金、日薪、酬勞費、聘請金、出席費、津貼、賞金、佣金、補助金、花紅獎金等。
納稅人組別:
- 第一組 (僱員及散工):
在本地區替他人服務,凡著重於手作,而報酬不是以月薪計算者,視為散工。凡從事腦力勞動多於體力勞動,或同僱主直接合作者,即使其報酬不是以月薪計算者,亦視為僱員。 - 第二組 (自由及專門職業人仕):
設計師、工程師、醫生、護士、教師、律師、會計師、執業會計師等等。
豁免:
- 交際費、醫療、藥物及住院津貼。
- 房屋、家庭及生育津貼。
- 撫卹金、退休金、殘廢金、遺屬贍養金等。
- 解僱賠償及遣散費。
- 一項固定之年度金額,在作出上述各項扣減後之工作收益的25% (如2019年度總薪金不超過$192,000)。
- 職業稅減收30%。
(以上項目參考2021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申報:
- 僱用散工或僱員的僱主,應由僱用日起計十五天內,作出申報。
- 多於一位僱主之第一組納稅人及不具有適當編制會計第二組納稅人需在每年一月及二月份遞交M/5式申報書。
- 具有適當編制會計之第二組納稅人應在每年四月十五日前遞交M/5式申報書,申報上一年度之收益及可扣減之營運費用。
- 僱主須在每年的一月至二月期間遞交職業稅表(M/3或M/4表格),填報僱員姓名、稅務編號、薪酬等。
繳納的時間:
職業稅的繳納方式:凡可課稅月薪超過MOP$16,000,或可課稅日薪超過MOP$640之人員,在一、四、七、十月向財政局繳納上一季稅款。
稅款的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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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乘75%減職業稅免稅額144,000元,其後的可課稅收益採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稅率分為6個級別,由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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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全年薪金$650,000,稅款計算如下:
$650,000 × (1-25%) = $487,500
全年可課稅收益 |
該級應課稅收益 |
稅率 |
該級稅款 |
累計應繳稅款 |
$14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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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00.00 |
$20,000.00 |
7% |
$ 1,400.00 |
$ 1,400.00 |
$184,000.00 |
$20,000.00 |
8% |
$ 1,600.00 |
$ 3,000.00 |
$224,000.00 |
$40,000.00 |
9% |
$ 3,600.00 |
$ 6,600.00 |
$304,000.00 |
$80,000.00 |
10% |
$ 8,000.00 |
$14,600.00 |
$424,000.00 |
$120,000.00 |
11% |
$13,200.00 |
$27,800.00 |
$424,000.00以上 |
$63,500 |
12% |
$7,620 |
= $35,420 |
應繳稅款$35,420× (1-30%) = $24,794
特殊情況:
海外聘請藝術家、科學家或技術人員等需繳職業稅最少為報酬的百分之五,僱主應在15日內繳納財政局。
實用連結: 職業稅-稅務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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