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


徵稅對象:

  1. 凡經營工商業性質的任何活動的自然人或法人
  2. 凡自資經營非受職業稅管制的經濟活動,概視為工商業性質的活動。

 

徵稅稅額:

  1. 按不同行業的固定稅額而徵收稅款。

 

申報:

  1. 凡準備從事任何工商業活動,最少在開業前30天內,必須遞交營業稅申報書至財政局。
  2. 如增加公司資本,更改公司名稱、地址或業務等事項,必須在15天內向財政局遞交營業稅申報書。
  3. 營業稅申報書遞交後,將獲得一個獨立納稅人編號。
  4. 對於經營工商業活動之場所及設備,亦應作出登記。此編號不限於營業場所,即使為公司營運之交通工具亦應登記,如旅行社之旅遊車等
  5. 在慶祝節日如美食節經營飲食業或其他經營活動等,即使作短暫經營,應在15日內遞交營業稅申報書至財政局。

 

納稅時間:

財政局於每年1月至2月期間發出該年度徵稅憑單(M/8),其載有應在二月或三月繳納該款項。

 

豁免稅項:

年度預算案豁免營業稅(請參閱最新消息2021年度稅務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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